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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 | 汤原法院关于“两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1:47:23


    为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在2022年“五一”、端午两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现将有关纪律规定重申如下:

01.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0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

03.严禁出入“一张桌”等隐蔽场所或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场所公款聚餐吃喝及违反廉洁过节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04.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05.严禁将相关费用摊派、转嫁给基层单位或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

0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07.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和出差范围;

08.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09.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

10.严禁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等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及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院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紧绷作风建设之弦、疫情防控之弦,严守“红线”“底线”,严防工作懈怠、严防作风走样。

    聚焦疫情防控、“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既紧盯易发多发的老问题,又关注隐性变异的新表现,对干部群众反映、媒体披露、监督检查发现的节日“四风”问题线索,一律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举报电话:0454-76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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