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汤原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月3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中共汤原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16个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执行党组议事程序不严格,未执行院长办公会例会制度。”问题的整改。
制定院长办公会例会议事规则,研究、决定本院事务中的重大事项,其主要内容:
(一)审判、人事和行政管理的重要事项;
(二)涉及法院改革的重要事项;
(三)目标管理考核的制定、修订及实施;
(四)办公经费、装备的使用以及生活福利等事务;
(五)单项奖励及违纪事项的处理;
(六)检查职能部门上述工作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需研究、决定的事项。
2021年以来,共召开院长办公例会7次,对法院的人事调整、干警奖励、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大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
2.关于“没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大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部署。”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制定了汤原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院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
3.关于“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未广泛征集意见,对照检查材料缺少征求意见、没有党组班子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等”问题的整改。
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开展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制定详细方案,并按方案规定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并对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意见进行梳理,严格执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4.关于“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年,除党组书记外,其他党组成员均未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汤原县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2020年度,全体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5.关于“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落实不到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汤原县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领导办案工作的规定》。院庭领导主要办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2020年度,院领导共审理各类案件285件。上级法院交办的涉黑恶案件及领导干部贪腐案件均由院领导主审。
6.关于“差旅费报销票据签字不全,培训出差未附培训文件,凭证后附票据为复印件,记账未逐笔登记凭证。”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无法提供票据原件的不予以报销;票据签字不全的联系具体人员补全签字,签字不全不予以报销;报销培训费用必须提供培训文件,无法提供不予以报销;登记凭证逐笔逐项登记。2020年度,所有报销票据均通过了审计。
7.关于“涉及的应退未退诉讼费、应收未收执行款未按照设定时限及时退还和收缴到位”问题的整改。
应退未退诉讼费案件,落实到具体民事案件办案人,联系案件当事人,根据退费要求完成了退费;应收未收执行费案件,落实到具体执行案件办案人,联系案件当事人,根据执行案件收费要求收取了执行费。
8.关于“组织落实整改规定程序、要求不严”问题的整改。
2021年2月8日,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问题意见,并讨论制定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由院党组会讨论决定后上报了巡察领导小组;由各牵头部门负责落实具体整改工作,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并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整改结果。
9. 关于“审判质量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强化对干警的业务培训,提高审判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好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作用,把好案件质量关。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由审管办定期对重审改判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2020年度完成案件评查86件,一审案件发改率下降至1%,低于基层法院一审案件发改率。
10.关于“执行程序不规范。卷宗中存在执行裁定书未加盖公章、未送达被执行人和缺少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单位送达回证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规范执行卷宗管理,对原有卷宗进行清查,及时补充所缺少材料。对正在执行的卷宗,规范管理,及时将所需要的材料送达相关当事人并装入卷宗。2020年度,通过案件评查,执行卷宗符合规定,已扫描归档。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按照汤原县“走千企访万户”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常态化推进“走千企访万户”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召开法院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包保专员并进行培训,开展常态化走访活动。包保专员深入掌握所包保服务企业所属行业优惠政策,带着政策走,带着责任走,经常性开展交流工作。包保专员负责帮助企业注册“信易贷”服务平台,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优化,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21年以来,民事审判庭多次进企业进行调研,指导企业依法经营,就企业贷款、采购合同签订予以指导。
下一步,进一步加大进企业指导工作力度,争取达到法院包保的64家企业全覆盖。
2.关于“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实际执结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结合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与执行团队办案规范化紧密结合,成立多个专业执行团队,实行案件繁简分流,集中查控,大幅提高案件执结率。规范司法统计,及时上报执行到位案件数量,执行到位率明显提高。2020年度执行到位率63.85%、执行完毕率36.46%、实际执结率88.13%。
2021年1至5月,实际执结率24.23%,执行完毕率13.66%,实际执行到位率11.21%。
下一步,执行局将开展执行会战行动,切实提高执行效率。
3.关于“长效机制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结合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从严治院。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抓好本部门的管理,避免问题重复出现。对领导干部履职不力的,将严肃问责。2020年度共制定了《联系企业制度》《双拥工作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22项规章制度。
下一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梳理的顽瘴痼疾问题,法院将进一步开展整章建制工作,制定相应的制度以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
4.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入,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期间一些问题仍然发生。”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干警行为规范及业余活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干警作风建设,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并由政治部纪检监察员认真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干警端正工作作风,彻底根治“六难三案”顽疾。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对9名违反审判执行工作纪律的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
下一步,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继续深挖干警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追究问责,同时通过整章建制规范干警的作风。
5.关于“法律文书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日常培训工作,加强责任意识,认真把好文书质量关。开展文书质量评查工作,杜绝瑕疵文书上传到裁判文书网上。2020年度,评查法律文书450份,纠正瑕疵文书17份。
2021年度,法律文书评查工作尚未开展,6月末前将完成上半年文书评查工作,继续通过评查纠正瑕疵文书。
6.关于“执行效率不够高、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
对已发生的6件信访案件,由主要负责人进行接待,化解信访纠纷。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已发现执行失范问题3件,办案法官已被提醒谈话。下一步,我院将开展执行案件“一案双查”活动,彻底整治执行失范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4-7612917。
中共汤原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