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你知道多少呢?
《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
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与过去相比,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和选任方式发生了哪些变化?
人民陪审员法扩大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同时在审判组织模式、陪审职权行使等方面作了哪些调整?
人民陪审员法在明确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的同时,立法在完善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方面有哪些措施?
人民陪审员有哪些权利?
申请人民陪审员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人民陪审员选任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公正、协同高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十问十答
Q1:为什么要设置人民陪审员制度?
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直接形式,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Q2:人民陪审员选任有什么变化?
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九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作出重大调整,由基层人民法院牵头改变为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
“一升一降”,将选任年龄从原来的23周岁上升为28周岁;学历从原来的大专下降到高中。“三次随机”,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个案。
Q2:为什么要设置人民陪审员制度?
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直接形式,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Q3:陪审员的任期为多久?
第十三条规定陪审员任期五年,一般不得连任。特殊情况是可以连任的。如通过随机抽取再次被选中,或任期届满后,经个人申请和推荐再次成为陪审员。间隔一段时间后可再次担任,但是间隔时间太短,比如间隔半年或一年再次被选任,形成了实质上的连任。
Q4:什么是人民陪审员的宣誓制度?
人民陪审员宣誓制度的目的是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彰显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民意基础。与“宪法宣誓”相区别,陪审员虽然经人大常委会任命,但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为“就职宣誓”。
Q5:哪些是陪审员参审的范围?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陪审员的参审范围,使人民陪审员尽可能地参与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Q6:怎样体现陪审员的参审作用?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妥善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三人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进行事实审与法律审,而七人合议庭主要适用于案件复杂疑难重大,陪审员的作用主要侧重于事实审,这更利于实现司法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认知的有机统一。
Q7:怎样理解法官对人民陪审员的指引制度?
《人民陪审员法》首次明确规定,审判长应当履行与案件审判相关的指引、提示义务,切实强化法官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指引、提示义务,明确法官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及应当注意问题的解释和说明责任。
Q8:陪审员介入案件审理的渠道有哪些?
本法规定的陪审员介入三大诉讼案件的方式除了法定情形外,还增加了依申请使人民陪审员介入案件审理的渠道。但申请人只限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
Q9:怎样理解陪审员的惩戒措施?
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免除陪审员职务的法定情形和惩戒措施。陪审既是权力也是义务,本法所规定的“公开通报”惩戒措施是新一项规定,这使陪审员惩戒机制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大了实际贯彻的力度。
Q10:陪审员的人身和住所安全如何保障?
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对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