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汤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该起案件是依托微信平台,利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并调解成功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有效的实现了信息化技术与司法办案的巧妙融合,打造了“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智慧法院升级版。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经人介绍认识,2014年2月,双方在原告住所地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未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2016年二人分手后,被告不知去向。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被告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后,原告回到外省打工,但在当地委托了诉讼代理人,汤原法院法官与被告联系,得知被告亦在外省,其同意离婚,但是外出工作太远不能回来参见庭审,于是,汤原法院法官向原被告提出了采用微信建群视频方式庭审的建议,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赞同,遂最后决定采用微信视频远程庭审。
庭审当天,一切程序照旧,唯一不同的是原被告双方均在外地,通过视频进行交谈,并在微信群中确认双方身份、告知双方权利义务、查清基本事实,征询双方意见及达成调解协议,书记员将正规庭审过程全程录像,并将全部庭审视频录像制成光盘存卷。最终双方仅用了半小时就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为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汤原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不断探索现代化的审判模式,该案的顺利调解,是汤原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推进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的大胆尝试,同时,减轻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诉累,缩短了诉讼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案件的审判效率,受到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