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汤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锋在庭审中调解了一起发回重审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三方之间的矛盾冲突。
据悉,原告在被告处回迁房屋,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而后被告又将该房屋卖给第三人,该案件属于典型的“一屋二卖”,三方当事人的争议较大,重审立案受理后,考虑到此次诉讼已经是三方当事人的第三次诉讼,为了减轻诉讼成本,避免再次出现上诉或者申诉情形,韩锋仔细阅卷,严格审查证据,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后,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情理、法理劝说双方当事人,强调民事行为既要合乎法律,也要讲究诚信。在耐心的对双方释法说理后,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达成了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原、被告郁积多年的矛盾纠纷。
据了解,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汤原县人民法院按照省市法院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入额法官办案,院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办理发回重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不仅将“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的司法改革理念落到实处,助推审判绩效的提升,更充分发挥了院领导深入办案一线的示范引领作用,彰显法官办案真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