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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未结案件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13 15:51:34


    为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汤原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未结案件活动。

    一是以留存的未结案为标准,确定了执行局、行政庭、人民法庭的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分工配合。对参与执行的人员车辆进行细致安排,各部门配合执行,增强执行力量。为确保完成任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执行任务负全责。

    三是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在执行期间,各部门由专人负责将执行信息即时、准确录入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每件执行案件的信息检查和及时补录工作。

    四是实行通报督查。每周对各部门、干警执结案件数、有效执结案件数以及执行老案的执结情况等进行通报并排名,由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推动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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