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8日上午八点,汤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整理完要送达的法律文书后,迎着朝阳,驱车300多公里到江滨农场送达。
此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高某是一个农民,以栽植木耳为生活来源,2016年10月份,原告在被告周某、冯某处定购木耳菌包,签订了书面的定购合同。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诉讼至法院。汤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一边安抚原告高某激动的情绪,一边及时立案,准备好诉讼材料。在送达中先采取给被告冯某打电话的方式,数次联系,均无法接通电话,难以采取电子方式送达,后来,又采取了邮寄送达的方式,但也未能有效送达。预定的开庭时间渐渐临近,大家心急如焚。
为了更稳妥的完成送达,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决定直接前往当事人的户籍地址江滨农场进行当面送达。经过长途跋涉,驱车足足五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然而,当天冯某并不在江滨农场,送达又一次陷入僵局。但他们仍没有放弃,不停的和原告高某了解打听,功夫不负有心人,下午四点左右,终于在二九〇农场见到了被告冯某。冯某签收了应诉材料,另一被告也在当天顺利送达,至此解决了该案长期未能有效送达的难题。原告高某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连连道谢,送达人员因怕耽误送达影响案件审理而绷着的心此刻终于放下了,返回汤原法院已晚上九点,虽然很疲惫,但是觉得很欣慰。
“送达难”一直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当事人的不理解、不配合,让送达之路变得异常艰辛。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化解纠纷,汤原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想尽千方百计去完成送达工作,这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送达路,但法院干警们会以“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鼓舞,攻克一道道送达难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践行对党忠诚、心系群众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