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法院关联案件高效执行显高效
发布时间:2017-09-15 15:05:48
汤原法院执行局 王丹
2017年9月14日上午10点10分,三起上诉中院调解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因是打架伤害,三起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比较大,金额虽然不大,但是都互相怄气,不愿给付对方损失。上诉后达成和解,但执行过程中怠于履行法定义务,我院执行局干警关联案件统一执行,约谈双方当事人均到场,三起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有部分重合现象,经过执行干警多方协调劝导,三名当事人迫于法院的执行压力,最终三名当事人均自动履行,并当场给付完毕,三起案件完全执结。
约谈双方当事人,双方态度强硬并不配合,执行干警进行劝导及告知不履行的严重后果。2017年9月14日上午11点10分,当事人当场给付赔偿款,因双方互负赔偿,抵消互赔金额,不足的部分补给对方,写收据领取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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