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王丹
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上法院不是一件好事,而且有很多老人对上法院在心理上有一种莫名的焦虑,所以为了方便百姓,特殊情况下我们的执行法官上门服务。
2017年9月13日上午,齐某某、高某、冯某某、高某某与席某某、孙某某、大地保险公司的交通肇事责任纠纷一案,现被害人已死亡,大地保险公司赔付11万元,三人同意由齐某某代收执行款,因申请人高某在外地上学,冯某某、李某某均80多岁高龄且行动不便,给付执行款需要核实当事人具体情况后支付。考虑到高某在外地上学回来不便,老人身体及心情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用微信视频通话的方式与高某进行联系核实,亲自到老人家中询问具体情况制作笔录,孩子及两位老人均同意让齐某某代收执行款,核实后由齐某某打了11万元的收据,我院同意支付执行款。
汤原法院本着“便民执法”的宗旨,依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更加人性化执法。此次便民执法当事人非常感谢我院执行法官的便民执行,对法院执法有了不一样的认识,提高了百姓的满意度和好评度,让百姓切身的感受到了法治社会背后的温情。
2017年9月13日上午9点50分,到冯某某、李某某两位老人家中询问具体情况制作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