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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误农时,深夜开庭

发布时间:2017-05-16 11:10:29


                                          汤原法院政工科

   “现在宣布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5月4日晚8时30分,审判长王晞宣布原告高某某与被告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

    被告赵某某向原告高某某借款12万元,约定利息为1%,借款用途为承包土地,被告给原告出具了借条,后原告发现被告借款并未从事生产经营,而是参与赌博,原告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终止双方签定的借款协议,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王晞法官承办此案后,被告因赌博陋习而失信于原告,多次组织调解无果,决定开庭审理。被告的两个姐姐对借款一事非常关注,也非常积极促成被告还款,为被告承包40垧旱田,打算让被告耕种土地所得收益偿还借款,被告也很有信心,正值备春耕季节,被告早上3点就下地晚上8点多才回家,不但改掉了赌博陋习,而且劳动的热情高涨,鉴于此,王晞法官考虑到被告的表现和实际情况,为了不误农时,保证被告备耕生产,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把开庭审理时间定在5月4日晚上8时30分,庭审中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达了积极还款的意愿,对法庭能这样为其着想,支持其生产非常感激,表示绝不辜负家人和法庭的鼓励和支持,一定早日还清借款。被告的态度也得到了原告的谅解。

   晚上11时,庭审结束,当王晞法官回到距离鹤立法庭70公里外的家时,已是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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