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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查控的首次扣划

发布时间:2017-05-11 14:12:43


                                            汤原法院执行局

    近期汤原法院执行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除支付宝账户有部分财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由于支付宝转账快捷、便利、随时,而且网络上无法控制财产,我院执行员与阿里巴巴总部人员进行联系,因被执行人没有进行身份信息的认证,所以无法邮寄进行控制财产。经多次查询账户余额,确认财产的存在后,2017年4月20日我院两名执行法官前去阿里巴巴总部进行了扣划,并一同扣划了其他案件查到的支付宝财产共计5笔,合计扣划58 545元。

    这是我院首次对支付宝账户进行的财产控制,并达到了良好的效果,顺利的控制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确保了申请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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