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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人民法院办事程序和结果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2-06-13 08:49:47


                        

    一、受案范围公开。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立案受理的刑事、民事、经济、执行案件一律公开,以方便当事人诉讼,避免该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推诿现象发生。

    二、收费标准公开。广泛向社会及当事人宣传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严格依法办事、避免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三、工作纪律公开。公开宣传法院干警的“五个严禁”和“十七个不准”,以约束广大干警的言行,方便群众监督。

    四、干警身份公开。在其办公桌上立牌,标明姓名、职务,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和投诉。

    五、开庭和审判公开。依据法律规定应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以公开宣判的形式,方便群众了解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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