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二庭 钱红
汤原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法制宣传,在立足审判的同时,坚持审判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努力营造人民群众积极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接待当事人办公室,有专门审判人员轮流接待,并配有饮水机等设施,使当事人在立案咨询排队的同时,保障其休息等候。
要求审判人员在调解、案件审理、宣判、判后采取多种方式做好释法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消除当事人对法律的不解或误解,促进案结事了,也让当事人学到相关法律知识,发挥法庭的教育作用。
对于涉农案件,汤原法院开展就地办案、巡回审理。为解决农民进城官司难的问题,由审判人员驱车前往就地办案、巡回审判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立案、调解、审理案件,利用旁听群众的参与配合,在为群众化解矛盾的同时,也把法制宣传教育送到农家院落。
通过群众关注度大的案件提前下发公告公开开庭审理,通过观摩庭审、座谈交流、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实现人民群众和法院工作的零距离沟通,看法官如何办案,让更多的群众更加了解法律,了解法院,理解法官,支持法院工作。
随时将新颁布并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及时印发,并在国家重要的节日,与社区联系发放宣传资料,及对群众进行讲解,使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