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二庭 钱红
近年,我院每年均受理县域金融企业案件百余件,其中包括汤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汤原县邮政储蓄银行、汤原县农业银行、汤原县工商银行等均为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纠纷。通过审理一系列金融借款合同案件,针对不同类型的格式合同,民二庭审判人员进行详细的分析,同时,发现多家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未能建立完善的金融借款合同审查管理制度;也未能建立有效的借款事后审查借款人相关情况的管理制度。虽然,近年来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无一上诉、上访,但金融企业应加强其自身的风险意识,使借款及时收回,避免造成损失。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对象多为农户,我院为支持农业建设在县域内取得更好的发展,替县农村信用联社发放贷款把好关,并且,让农民兄弟充分享受农业政策的优越性的同时,较好的把县农村信用联社发放的贷款及时还贷。因此,增强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更为重要,这就需要我院在县域内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不但要在县内、镇内做好宣传工作,应把法制宣传工作落实到乡、村,让每个农户学习到、掌握到、领会到。只有这样,我院作为基层单位,才能更好地为县域农业建设工作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