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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能力在陪审中得到提升

发布时间:2017-03-06 09:23:18


                            汤原县妇联副主席、汤原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波

    汤原县在人民陪审员选拔和任用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充分考虑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维权的问题和县妇联的合理意见,促使作为县妇联副主席的我和一批优秀妇女干部被优先聘请上任。

    在县妇联的积极协调下,县人民法院认真分析了女干部陪审的特殊作用(一是站在维权当事女性合法权益的角度参与陪审;二是培养锻炼女干部的普法维权实践能力;三是利用女干部的亲和力,化解案件当事人双方的尖锐矛盾),本着事关当事人有女性的案件都率先邀请已应聘的女干部陪审员参与陪审的原则,2015年年初以来,我参与案件陪审22起,其中涉及民事纠纷的劳动争议纠纷12起、离婚纠纷3起;刑事案件的伤害、抢劫盗窃、玩忽职守等共5起;涉及民间借贷纠纷2起。

    在陪审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双方不可调和而且法律条文难以界定的矛盾问题,我从妇联干部的角度,站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立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发挥了妇女干部沟通、协调的优势,让硬性而冷漠的法律变得有温度和感情,在人性化地化解矛盾同时,对我个人的法律知识掌握和维权能力提高都起到了积极的实践锻炼作用,更有效地增强了日常维权和调处矛盾的主动性、有效性和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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