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王丹
为了进一步解决执行难,今年四月份起我省法院与淘宝网合作开始了网上公开的司法拍卖工作,利用网络的公开、公平、平等、便捷、高效的优势,在执行财产的拍卖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各地在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8月3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规定》,便于在我们的工作中更加统一与规范的施行操作。此司法解释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为了工作中执行法官更好的掌握运用,2016年11月11日省院执行指挥中心在指挥大厅组织各地法院执行局统一学习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拍卖是执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使财产变现得以实现债权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拍卖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而网络司法拍卖的优势给我们执行法官的工作带来了重大的便利。
为了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我们出台了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此司法解释一共38条。
那么什么是网络司法拍卖呢?简单的说,网络司法拍卖就是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
此司法解释有几处亮点:
第一,零佣金。淘宝提供了平台和技术的支持,在平台拍卖中不收取任何佣金,减少了一些拍卖环节的成本费用,但是零佣金并不等于零费用,拍卖过程中的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还是要被执行人承担的。
第二,竞买人的平等性。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看到公开的司法拍卖物品及起拍价格,竞买人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电脑市场机制公开竞价参与拍卖,不受地域的限制。
第三,拍卖一人参加就有效。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以成交。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利用好资源,更好的运用到我们的执行工作中,提高效率。更好的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债权,解决执行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