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全市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启动会议在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两法院全体党员干警通过视频参加了启动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岳利主持,会上由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志伟同志传达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方案中对此次学习教育活动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学习的主要内容,制定了具体的推进措施,同时成立了全市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保中同志做了重要讲话。王保中指出,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最高院、省高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部署。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就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王保中谈了三点意见:
一、要深刻领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切实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对于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要准确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及我院都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对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内容、主要措施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省高院的动员部署会议上,石时态院长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基础、“做”是关键、“改”是重点、“干”是目的。这些都为我们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确保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不走样。要深入查找整改司法服务中大局观念错位,或者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或者为了保护本地企业,在法律上钻空子、搞变通,破坏市场规则,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等问题。要深入查找整改司法裁判不公,不能坚持平等保护,偏袒一方;滥用自由裁量权,司法尺度不统一,同类案件不同判;违背当事人意愿强行调解;对“民告官”案件缺乏担当的勇气,不敢碰硬;与当事人恶意串通,制造虚假诉讼,损害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等问题。要深入查找整改办案质效不高,办案拖拉,表面上在走法律程序,上诉申诉案件能直接依法改判不改判,反复发回重审,致使案件久拖不决,矛盾层层叠加等问题。要深入查找整改执行措施不力,不依法及时控制被执行人财产,使可供执行财产转移灭失,导致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本钱;不按法定程序执行,人为左右执行进度和被执行财产数额;随意追加被执行人,对执行异议置之不理,甚至执行案外人财产;滥用强制措施,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要深入查找整改纪律作风松弛,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冷硬横推、言行不文明、举止不端正,对待工作慵懒、怠惰、随意、散漫,没有法官样子;借立案、办案之机刁难企业和群众;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包庇护短,姑息迁就等问题。要把学习教育中的问题整改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不断看到司法的变化,增强对司法的信心。
三、要切实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全市法院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意识精心组织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王保中最后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和广大党员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力求学习教育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互相促进,为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政廉洁的法院队伍,为推动我市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汤原法院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了此次学习教育启动会议。会后,法院党总支就贯彻落实王保中院长讲话进行了布署。至此按照汤原县委及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会议精神,汤原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