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行力度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
发布时间:2015-06-30 13:42:38
为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汤原法院坚持民生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利用春节前后有效时间,集中调配必要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有效化解一起拖欠农民工欠款纠纷案件。2010年,某建筑公司下属项目部拖欠马某等二十人工资,共计16万余元,马某等二十人诉至汤原县人民法院,要求建筑公司立即给付,判决生效后,马某等人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受理申请执行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找建筑公司及下属项目部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发现其挂靠公司账户有存款,我院立即对进行冻结,2015年3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保障了马某等二十名农民工的利益,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减少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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