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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庭前调解 公正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5-06-29 14:40:16


2012年以来,汤原县人民法院鹤立法庭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努力强化庭前调解”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使用简易方法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建立健全庭前调解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强化庭前调解能够更好的做到案结事了,平息社会矛盾。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如在该庭受理的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二原告的父亲去世后,遗产一直由其父亲的弟弟即二原告的叔叔管理。二原告认为其叔叔有侵占了其父亲遗产的嫌疑,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二原告的叔叔立即返还二原告应当继承的遗产12万元。法庭受理后,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在案件尚未开庭之际,二原告的奶奶也诉至法院,要求平均分配遗产,而二原告坚持认为遗产应当由自己继承。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虽然不复杂,却因为二原告奶奶的突然加入而令矛盾加剧。负责该案的主审法官认为,如果该案件进入开庭程序,通过判决虽然没有任何问题,但无法做到案结事了,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无法解开。故法官决定对各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通过法官的询问及当事人的陈述,法官逐渐了解到,二原告的叔叔并没有侵占哥哥遗产的行为,反而正打算将哥哥的遗产交给二原告。二原告系姐妹,姐姐在北京工作,妹妹还在上初中,需要交大笔学费。而二原告的母亲下落不明,无法尽到对妹妹的抚养义务,故姐姐想继承父亲的遗产继续供妹妹上学。而奶奶突然起诉的原因是她觉得大孙女常年在外工作,几年不回家看一次老人,觉得孩子不孝顺,为了赌气才要求继承属于自己的那份遗产份额。法官抓住矛盾的重点,认为原告的奶奶和原告之间缺乏沟通才是导致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故在庭前调解中,法官主要从亲情的角度进行调解。后原告认识到自己的不懂事,表示今后应当经常回家看看奶奶,而奶奶也最终表示原谅孩子,不再继承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将它赠与孙女们,原告的叔叔当庭将12万元遗产给付了原告,一家人握手言和开开心心有说有笑地离开了法庭。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种案件处理方式在鹤立法庭屡见不鲜且效果甚好。在法庭的日常工作中,庭长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庭前调解力度,把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庭前调解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庭里的干警积极响应,主动规范自己的语言和行为,以电话预约、接待、下村到户等方式,以婚姻、家庭、继承和亲属邻里关系纠纷案件为重点,取得了良好成效,真正实现了公正司法为民的良好法院及法官形象,为辖区内的和谐及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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