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人民法院 立案登记制实行一个月立案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5-06-29 14:24:01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并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法院有案不立将被追责,从根本上解决了立案难等问题。
从5月4日至5月29日为止,汤原县人民法院共登记立案190件,比往年有很大提高,立案效果显著。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点是改进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汤原县法院全体立案法官从自身业务素质及业务水平出发,深刻学习立案登记改革意见,确保理论知识过硬,服务水平过强,对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不得违背法律拒绝收案,为立案登记制度的公平公正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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