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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践行群众路线 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更好发展

发布时间:2015-06-26 14:16:58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精髓和核心。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创造性地运用于党的建设和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建设以及改革开放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成就。历史的经验证明,只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党才能更加发展壮大,国家才能更加富强民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才会有坚实基础和保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是新的历史时期的一项伟大工程,也是一项全面的系统工程,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领域协调推进,司法在其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按传统的职能定位,司法既是法律实施的重要方式和基本力量,也是贯彻法治精神和法律价值的重要保障,又是促进全民守法意识与法治信仰普遍提高和增强的重要因素,还是反映法治中国建设进程的重要标尺。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的明确要求,也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为人民司法、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根本宗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神圣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应当坚持不懈追求的目标和内在动力。归根结底,法院的审判工作做得好不好,司法职能作用发挥如何,最终得是人民说了算,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赞成不赞成。所以,最大限度释放司法的正能量,满足和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各项需求,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法院审判工作必须做到谋利于民、问计于民,必须自觉深入践行群众路线。                

一、践行群众路线,要以秉持司法为民为核心

必须坚持司法为民主线,始终坚定为民司法的理想信念。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权力的本源和根本性质,要在思想深处着力解决好“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坚持司法的人民性是各项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固树立“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核心价值观,自觉培育和养成“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要继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达到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从而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二、践行群众路线,要以解决作风突出问题为导向

司法作风是关乎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风向标。法官的作风平实与否、态度谦和与否、立场公正与否等,是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重点,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形象的评价,更影响到公众对法律权威的认可度和审判机关的公信力。我们必须全面提高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采取切实举措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要以陈燕萍、翟树全、詹红荔、姜霜菊等法院系统先锋模范人物为榜样,切实做到:真心贴近群众、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深入调查研究、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注重释法析理、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倾注满腔真情、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以更加感情真挚、措施扎实、沟通有效的工作,最终赢得人民群众信赖、认同和拥护。    

三、践行群众路线,要以谋求公正司法为着力点

首先,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主线,严守法律底线。“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公平公正是人民群众最渴盼的企求,也是真正树立法律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根本保证。第二,要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围绕司法为民更加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的理念,深入分析当前影响公正司法的各种体制机制因素,千方百计破解各种制约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一是要克服因循守旧、狭隘封闭和自满保守思想,强化改革创新、开放合作和危机忧患意识,重点解决精神懈怠和司法能力不足的问题。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建设更加符合司法运行规律的审判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释放司法生产力,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公正、及时、高效地处理案件,化解纠纷。二是要克服片面思维和机械执法,树立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最大限度释放司法的正能量。审判工作中,既要坚持依法审判,也要坚持全局思维、战略思维。要统筹处理好地方、部门与全局的关系问题,坚决摒弃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统一司法尺度、规范法律适用;要协调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问题,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有力促进“五个文明”的一体化建设;要妥善处理好实体与程序的关系问题,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要妥善处理好判决与调解的关系问题,坚持在自愿、合法基础上的调解,并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案结事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立法为公、司法为民。

四、践行群众路线,要以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为切入点

坚持司法公开,就是要“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阳光司法”是确保公正司法的有力举措和重要保证,是司法机关公信力的重要源泉。要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更加贴近群众、走进群众,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落实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主要载体的各项司法公开举措,加强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执行流程信息公开等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要以解决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五、践行群众路线,要以加强廉洁司法为制度保障

要加强廉政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的“五个严禁”的各项规定,严禁触碰法律和纪律红线。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唯公生明,唯廉生威,法官违纪违法是人民法院的耻辱,更是司法公信的灾难。一方面,必须注重制度建设、打造过硬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以“猛药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遏制司法不廉、司法不公,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另一方面,也要遵循司法的客观规律,切实重视和加强法院的各项基础建设,积极创造有利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文明司法环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科学的态度,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宪法法律负责的精神,坚持从优待警原则,认真研究和落实对法官和广大干警的各项待遇保障。这也是我们各级法院领导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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