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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7 13:00:56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队伍力量,优化队伍专业素质结构,结合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决定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1名文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2.自愿选择与部门需要相结合原则;

    3.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4名聘用制书记员、1名文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报考人员须具有佳木斯市行政区域户籍;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为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户籍限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5.聘用制书记员需熟练掌握打字、记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聘用制文员需具备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有一定的写作基础、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7.本人无任何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失信记录或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禁入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并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聘任人员招聘及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文员条件及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汤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tyxrmfyzzb@163.com。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21日。

    (二)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处上传本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者需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报告的扫描件同《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扫描版一并上报至指定邮箱。

    (三)资格审查

    政治部于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1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政治部进行审查。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调取考生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相关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考试地点为汤原县人民法院三楼视频会议室。(以上安排若有变动将及时在汤原县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

(二)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聘用制书记员打字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2.打字技能测试。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打字技能测试的人员。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考试中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测试进行两次,取成绩较高的一次。打字测试合格标准为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未达到此标准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本次招聘工作考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招录职位实行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员:1、打字技能测试成绩高的;2、学历层次高的;3、所学专业为法律或法学专业的。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规定,考生将体检报告交到法院政治部。对考生附加毒检,由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统一进行检测,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六、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任人员,经汤原县人民法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任的,取消聘任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七、录用的递补

    对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考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汤原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并可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八、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任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任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任人员聘任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报告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方可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若体温大于37.3℃的、伴随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医治。
    2.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石广玉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政治部全体干警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命题、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严细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全省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工作方案(试行)》,结合本院实际,细化工作职责,把任务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人头,形成明确清晰、环环相扣的“任务链”,严格按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各环节工作,确保聘用制书记员、文员招聘工作按时完成。

    (三)加强防范,做好疫情防控。严格按照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安排组织实施,制定覆盖考试工作全流程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抓细抓实考点设置、防疫物资配备、考点环境消毒、健康情况监测、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工作,织密疫情防控网,确保安全考试。

    (四)强化管理,严格考风考纪。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坚决防止失泄密、考试作弊、徇私舞弊等事故发生。严明政治纪律和人事纪律,严格考试制度和违纪违法惩处,对措施落实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招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招聘程序风清气正,考试顺利进行。

    十一、附则

    本方案呈报市中院审核后实施,由汤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7612921



汤原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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