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 | 汤原法院胜利法庭:法院调解显温情 化解纠纷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9-05 09:42:44
近日,汤原县人民法院胜利法庭受理了原告吴某诉被告郭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吴某与郭某系朋友、邻居关系,2020年1月11日吴某以其买车为由向郭某借款80000元,双方约定月利息为1分,当日吴某给郭某出具借据一张。至今本息未偿还。因吴某的多次追要,双方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邻里间的关系不再像往常那样和睦,无奈之下吴某诉至本院。
吴某提起诉讼后,胜利法庭法官尽快联系了郭某详细的说明情况,并传唤双方到庭参加调解。经法官调解后,郭某自愿撤回对郭某的起诉,刘某当场偿还本金15000元,剩余本金及利息三个月内全部还清,最后双方达成协议,顺利化解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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