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为群众办实事 | 村民春耕灌水未缴费,法官调解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2-09-02 09:48:13



     近日,汤原县人民法院鹤立审判组近期成功调解处理3起供用水合同纠纷,不仅有效维护了汤原县鹤立河灌区供用水秩序,而且赢得了政府、水管所及群众的广泛好评。

     水是农业发展之根本,依法灌溉、依法缴费更是每一位农户应该遵守的准则。鹤立镇辖区主要以农业为主,降水量较少,水田农业灌溉全部以水库作为灌溉水源,但很多农户在灌溉农作物后,对辖区水管所收取的水费置若罔闻,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缴后,仍有个别农户拒不缴纳水费,灌区管理中心无奈之下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以保障地方供水用水秩序。鹤立审判组针对此类纠纷,秉着调解为主的原则,法官对每一位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深入浅出析法释理,向他们说明拒缴水费的不利后果和影响,劝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和责任。最终,在鹤立审判组主持调解下,3起供水合同纠纷全部成功调解,当事人当庭缴纳全部欠缴水费。

     鹤立审判组干警用真诚、真心、真情着力化解灌区管理中心与农户间的矛盾纠纷,大大减轻了农户的负担,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