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岗位审判能手的引领作用,促进青年干警快速健康成长,8月18日下午,汤原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开展了“审判传帮带”学习活动。学习活动由审管办主任许晓明主持,副主任祁跃文主讲。
祁跃文从《黑龙江省法院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着手,就办理刑事案件“一个慎重、四个不要”为题进行讲解。他强调,“一个慎重”就是要慎重适用个罪的法定最高刑。因为刑罚的功能和效果不是通过重判实现的,而是通过当事人的感受、服从来实现的,古语说的“过犹不及”就是此道理。而“四个不要”则是指:在有罪和无罪问题上不要勉强定罪、在证据采信问题上不要有侥幸心理、在刑罚裁量上不要过分、办案机关在相互配合上不要迁就。法官在对定罪量刑证据的采信上,一定要坚持客观、真实、合法的原则,结合证据的客观属性和法律属性进行审慎判断,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否则可能酿成错案被依法追究责任,也难以做到让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信服。学习结束后,大家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年轻干警对审判事务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能在审判过程中时刻警醒自身更好的服务于审判业务。
下一步,汤原法院审管办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开展“审判传帮带”活动,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丰富年轻干警实战经验,为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