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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 | 汤原法院召开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专题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2-08-19 09:05:00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和规范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近日,汤原法院召开“四类案件”监管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细化“四类案件”情形,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石广玉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审管办主任许晓明通报了我院1-7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了监管度较低的原因,同时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系统操作方法进行详细解读,针对指数较弱部分后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实现监管流程全闭环规范操作,全程留痕,有效追溯,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会议最后,石广玉就监管工作强调三点:一是要对监督管理范围进行再学习,实现精准识别不遗漏。健全对“四类案件”的全过程识别标注、全流程监督管理、全平台技术保障机制。二是要明确“四类案件”识别主体责任。立案环节要进一步加强审查,要进行初步评估甄别并及时提醒院庭长及案件承办人,实现源头管控;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符合“四类案件”标准的,要主动向院庭长报告并接受监督;三是要全面落实监督管理工作。明确院庭长监管职责,及时提出监管意见;提高司法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多主体、多环节监管,促进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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