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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法院建设 | 民法典知识问答(五十)

发布时间:2022-08-15 15:17:16



                                     民法典知识问答(四十九)

问:小孟和多多合作研发了一项便携全自动洗鞋机,两人想就洗鞋机申请专利,小孟说自己付出多,头发大把大把掉,专利权应归自己所有,多多说自己也很辛苦,每天熬夜写方案,还要忍受小孟的无端质疑,要是没有自己早就做不下去了,请问()有权申请专利?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小孟和多多两人共同所有;

  B.应当按照贡献多少决定,谁贡献多谁有权利申请专利;

  C.因为是合作开发的产品,谁都不能申请专利,应当让大家免费使用;

  D.应当由专利局决定专利申请属于谁。

  答:A,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小孟和多多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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