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法院建设 | 民法典知识问答(三十五)
发布时间:2022-07-25 10:40:41
问:小辉与培训机构签完合同,上完一节课后发现课程内容与销售广告完全不同,遂要求退款,但培训机构以上过课为由拒绝退款,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只能跟培训机构协商更改为更合理的上课内容;
B.在培训机构的门口上访,让培训机构不能正常上课,直至退钱;
C.小辉已签订合同,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继续上课,不能进行退课退款;
D.如果培训机构没有在签订合同时对退课条款予以特别说明,小辉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答: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因此,如果培训机构没有在签订合同时对退课条款予以特别说明,小辉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据此,选D。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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