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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法院建设 | 民法典知识问答(二十八)

发布时间:2022-07-14 10:22:07



                                      民法典知识问答(二十八)

问:受疫情影响,小杨的餐厅生意不好,缺钱,找小黄借了10万元周转,拿自己的爱车做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小杨要是在债务到期后不还钱,车子就归小黄。债务到期后,小杨没钱还债,小黄能要求小杨以车抵债吗?

  A.可以,要尊重约定;

  B.以车抵债只要足够偿还债务就可以了;

  C.小黄不能对车辆主张所有权,但可以要求就该抵押的车辆优先受偿;

  D.不可以,该约定属于流押条款,没有约束力,抵押权没有设立。

  答:C,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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