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法院建设 | 民法典知识问答(十九)
发布时间:2022-07-01 14:10:35
民法典知识问答(十九)
问:小菊、小兰和小莲是亲密无间的好闺蜜,几年前凑钱投资买了一个商铺,对于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都没有约定,更别说份额大小。现在大家陆陆续续都成家了,小梅提出分割,姐妹们也同意,但对于各自份额有争议。小民是学法青年,也是她们四个共同的朋友,小民的哪一项意见是对的()
A.没有约定,只能是共同共有;
B.没有约定,是按份共有,份额按出资额来确定;
C.约定不明,没法分割;
D.谈这些,好伤感情,别分了。
答:B,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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