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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 | 汤原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三个规定”再学习

发布时间:2022-06-30 09:56:55




    为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确保“三个规定”落细落实。6月29日,汤原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党组书记、院长石广玉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

    会上,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明晨领学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即“三个规定”。并对干警填报事项作详细的说明,要求各部门每位干警每月必须填报“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做到及时登记、定期统计、按时报告。

    石广玉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三个规定”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锤炼过硬作风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入研讨,不断加深对“三个规定”内容的掌握、精神的理解;二是抓好制度执行,全面贯彻落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每月报告制度,做到客观全面,不遗不漏。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不该做的不做,不该说的不说,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打消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个规定”具体要求。三是做好监督检查,彰显规定刚性。将“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对发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人员要依法依规及时上报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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