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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 | 汤原法院胜利法庭——运用“枫桥经验”,调解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22-06-21 09:35:26




    随着夏季到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人数增加,导致了安全风险增长,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近日,胜利法庭接待了一位因交通事故来起诉的当事人,因沈某酒后驾驶,导致一场交通事故刘某住院48天,身心都受到了伤害,为此给刘某家庭带来了巨大伤害,身为家里的经济支柱不但没有任何收入,还要每天支出高额的医药费,无奈刘某诉至胜利法庭要求沈某进行赔偿。

    胜利法庭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文件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辖区各类案件进行提前分流,对适宜调解的纠纷,提前进行诉前调解将矛盾及时化解。法官以案说法、讲解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认真细致的为其讲解造成交通事故后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最后沈某真诚的向刘某道歉并就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对刘某进行了赔偿。

    通过本案,汤原县人民法院胜利法庭呼吁广大群众,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担负起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珍爱生命、远离酒驾,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酒驾醉驾行为,提醒大家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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