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汤原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全体干警在主任黄涛同志的带领下深入学习了《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就《实施办法》的制定目的、重大意义、工作要求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实施办法》一是渊源具有多元性,全面依据中央和我省的有关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学习借鉴了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渊源广泛多元;二是体例具有严谨性,打破按章、条排列的结构体例,采用按条排列的结构模式,结构更加紧凑、文字更加简洁;三是内容具有广泛性,从20个方面对政法工作具体制度机制以及责任追究进行细化,理清职责界限,重点突出,操作性强;四是配套具有开放性,充分考虑当前工作需要、政法工作的未来发展以及整体体量,为今后完善相关配套规定留下足够空间。
办公室全体干警将不断深入学习《实施办法》,并贯彻落实到工作中,结合本身实际工作,广泛吸纳优秀经验做法,不断规范工作机制,优化方式方法,明确今后工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