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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 | 汤原法院香兰法庭——朋友义气做担保,主动偿还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6-17 10:53:42



    近日,汤原法院香兰法庭高效审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马某与被告宋某、刘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宋某因生产经营用款在被告刘某担保下从原告马某处借款3万元,借款到期后,因被告宋某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未能如期还款。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将二被告起诉至法院。此案立案后,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密切的朋友关系,多次向双方释法明理,从情理法多角度向二被告阐明不能如期还款的利害关系。被告刘某既迫于法律权威,又考虑朋友关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主动履行了保证责任,代被告宋某偿还了借款。当原告马某在接过被告刘某偿还的3万元现金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再三向办案法官表达感谢之情。被告刘某也对香兰法庭高效公正审理此案表示非常满意。

    此案的圆满审理,不仅得到了双方当事人高度肯定和赞扬,更能促进香兰法庭全体干警在以后的工作中全心全意为辖区百姓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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